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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微博写文章有收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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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写文章有收益吗读者表示,应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消费者在选择婚介服务时,也应保持警惕,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轻易相信婚介机构的虚假宣传和高额承诺,避免掉入合同陷阱。”山东郓城县读者赵考壮说。微博写文章有收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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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正向激励,通篇贯彻肯定和鼓励见义勇为的总基调,积极倡导公众见义勇为、见义众为、见义智为,为我省及时规范、持续引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修订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六个进一步”:《微博写文章有收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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